卡牌类型 - 功能性子类型

卡牌的某些子类型是功能性的。也就是说,它们可能具有特定的规则,这些规则涉及到该卡牌的功能如何不同于其卡牌类型的规则,或是在其卡牌类型的规则之外附加了新规则。

功能性武器

  1. 枪械/弓/以太翼

    1. 枪械、弓和以太翼是功能性武器子类型。它们必须先被“装填”才能被用于攻击。

    2. 不能用这些类型的武器与攻击卡牌一同宣告攻击。

参见已装填卡牌;一个已被装填的物件,在攻击宣告期间被使用时,会将其所有已装填的卡牌置入意图。

功能性道具

  1. 子弹/箭

    1. 子弹和箭矢是带有力量数值的功能性道具子类型。

  2. 以太充能

    1. 以太充能是带有力量数值的功能性法术子类型。

功能性领地

  1. 可攻占

    1. “可攻占”是领地的一种子类型修正,它允许领地被宣告为攻击目标。

      1. 可攻占的领地不是单位,且不能死亡。

      2. 指定单位为目标的卡牌,将不能指定一个可攻占的领地为目标,除非它在其他类型之外还具有单位这一类型。

      3. 横扫攻击在进行攻击宣告时,会将可攻占的领地包含在防御物件的集合中。

      4. 只要战场上有一个必须被优先攻击、带有嘲讽的合规物件,可攻占的领地便不能被选为攻击目标。

    2. 可攻占的领地具有一个固有的耐久数值,该数值决定了该领地进入战场上时会带有几个耐久指示物。

      1. 每当一个可攻占的领地将要受到伤害时,会改为从该领地上移除等量的耐久指示物。

      2. 即使没有以任何形式标记伤害,命中时能力仍将视作伤害已造成。

      3. 如果没有剩余的耐久指示物(其耐久变为零),可攻占的领地会作为一个状态效应被消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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